打记者有什么罪?冒充记者违法吗?冒充记者构成什么罪
【打记者有什么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冒充记者违法吗】
冒充记者不构成犯罪,但是其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会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如果触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认定冒充记者的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罪时,有一个因素必须认真加以认定,即行为人是否有将他人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主观意图。
如果是以帮人办事为名,取走钱物,未能办成,又挪用钱物的且拖欠不还的,就应该仔细分析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仍打算归还的,则不能以诈骗罪论处。
冒充记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