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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200万日元!《勇者斗恶龙5》小说作者起诉SE与东宝

SE人气游戏《勇者斗恶龙5》的小说版的作者久美纱织,就根据同游戏改编的电影《勇者斗恶龙 你的故事》中擅自使用了小说中主人公的名字一事,将SE与东宝告上了法院。

久美纱织创作的小说出版于1993年,游戏中是由玩家为主人公起名,而久美纱织在小说中为主人公起了“リュカ”的名字,另外还有“リュケイロム·エル·ケル·グランバニア”的称号。虽然“グランバニア”是游戏内的地名,但其余部分都是久美纱织自己构想的。

另一方面,SE与东宝根据《勇者斗恶龙5》制作的电影《勇者斗恶龙 你的故事》是在2019年8月上映的,主人公的名字也叫“リュカ”,称号为“リュカ・エル・ケル・グランバニア”。

久美纱织在电影上映前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在上映后得知了影片主人公的名字也叫“リュカ”后,曾与SE侧进行理论。不过同社称:“リュカ这个名字非常短,是个常见的名称,并没有创作型,并不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在2019年8月,久美纱织曾宣布起诉了电影的制作委员会。要求被告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并签署一份相关合同,标注出“名字是由久美纱织进行提供”的内容。不过久美纱织在咨询了相关律师后,得知就算最终法院认定侵权,通常也只会支持经济赔偿,不会支持公开赔礼道歉的要求。所以久美纱织放弃了原先构想的方法,改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万日元并公开道歉。

由于涉及经济赔偿,本案所需要的诉讼费也相对较高。久美纱织通过众筹筹集了100万日元诉讼费用,并于24日正式起诉了SE与东宝。久美纱织称,如果最终能够胜诉并获得赔偿金,会将这笔赔偿金用于对之后出现的遇到同样情况的创作者的支援。

对于这次诉讼,SE和东宝都表示还没有接到传票,所以不方便进行评论。

标签: 勇者斗恶龙5 起诉SE与东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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